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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早晚自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21     浏览量:

一、早晚自习管理制度

1、学校教务处和美术系教务科负责晚自习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晚自习纪律的控制、检查和管理,对晚自习纪律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2、值班干部和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3、早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请假。

4、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等衣服进入教室。

5、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闲逛,出教室或者画室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出教学楼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由值班老师签字同意。早晚自习期间不能出现打架、吸烟、饮酒等有损于学生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如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6、值班干部要加强对早晚自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早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录,落实好责任人。

7、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并负责纪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向值班干部请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顶替,不得脱岗。

8、各班班长或者学习委员,主要职责是对本班进行检查和自管,主要是登记学生迟到,早退情况,检查自习纪律,由教学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9、早晚自习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其教育管理质量考核与日常课堂教学工作同等对待,并由值班干部检查考核。

二、晚自习值班教师职责

1、值班教师提前10分钟到岗,维护好值班区域秩序。

2、负责值班区域的巡视、各班自习情况的检查、记录学生出勤情况以及处理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和校园内的突发事件。

3、处理早晚自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若遇突然停电现象,及时通知并组织好学生安静坐在教室,待确定短时间不会来电后,才有序地组织学生离开教学楼,确保师生的安全。

4、早晚自习结束时,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教学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出现安全事故。

5、早晚自习结束后,及时上交《值班教师早晚自习记录表》。

三、早晚自习时间安排

1、早自习(7:50-8:2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晚自习:周一至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 。

第一晚自习:19:30-20:15

第二晚自习:20:25-21:10

四、早晚自习内容安排

1、早自习:周一至周五,根据专业性质,由文化课教师安排 。

2、晚自习:

星期一:本班教室复习文化课。

星期二:根据专业性质,画室或机房进行专业实践练习,作业由任课教师布置。

星期三:根据专业性质,画室或机房进行专业实践练习,作业由任课教师布置。

星期四:根据专业性质,画室或机房进行专业实践练习,作业由任课教师布置。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美术系

2023.05.21